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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贵州选调生考试报名程序)

[本站 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

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

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

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简单来说就是:总成绩=(换算成绩+少数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换算成绩=笔试成绩÷3。

而许多考生拿到成绩的时候,其是就是已经换算过后的分数。而许多考生对此并不了解,以下为具体计算方式:

以上是六盘水六枝特区选调生笔试成绩。其官方公示时,其笔试分数就是折算后的分数。现在我们就来算算其笔试分数为多少。从总成绩公式中,我们以考号来定考生:

01号考生笔试成绩为:68.6*3=205.8;

02号考生笔试成绩为:65.53*3=196.59;

03号考生笔试成绩为:193.41*3=193.41;

以上就是,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贵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往!


贵州选调生考试报名程序

贵州选调生考试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考本地区、本系统职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备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

1.加分条件。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及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单位从笔试环节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含3:1)以内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拟选调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报到录用

确定为选调对象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料完备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


贵州选调生考试招考人群有哪些

贵州选调生考试有职位表吗

贵州选调生考试有职位表。贵州选调生考试职位表可以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上面下载查看。

参加选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学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且任职1学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到本次选调报名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本次选调报名时,应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报名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本次选调报名时,须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报名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9.参加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选调的不受上述7、8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若为“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则到本次选调报名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10.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选调,须为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当年毕业生或前一年的退役士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6.在校期间有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贵州选调生考试科目

贵州选调生考试科目: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

比如,以2023年贵州选调为例,笔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2023年4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 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贵州省2023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附件4),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除提供《贵州省2023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现场资格审查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要求的职位,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报考人员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 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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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成绩   笔试   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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