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教师招聘的笔试内容 ♂
教师招聘考试一般会分为三种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模块;
教育基础知识中:教育学与心理学是重点,教育学命题特点:比重较大、突出重点、注重广度、考查记忆;心理学命题特点:范围广泛、重点突出、注重理解、考题灵活;大家在备考教基时要有计划的进行复习,制作思维导图分阶段梳理、整理高频考点+专项突破、多刷题多总结回顾。
(2)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多种类型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就要求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多积累,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的内容需要准确记忆。
(3)一般学科知识分两部分进行考核:一部分考核学科基础知识;另外一部分考核教学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主要对基本专、知识技能运用、本学科课程教案编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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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教师的条件 ♂
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什么是一年 ♂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或者是初次考入教育行业的话,试用期是1年。如果你是有过学校工作经验的老师选择辞职的话,跳槽到新单位后的试用期是6个月。如果你是通过办理调动入职的话,则没有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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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试用期 劳动 合同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