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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调申请书(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

[本站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对调申请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本文导读目录:1、公务员对调申请书2、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3、公务员对身体条件…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对调申请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对调申请书

2、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

3、公务员对身体条件要求

4、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

公务员对调申请书

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尊敬的XX市委、市政府领导: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我名叫XXX,男,X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XX年XX月出生,系XX市人。201X通过省公务员招聘考试,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担任XX一职。工作期间,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肯干,勤勤恳恳,刻苦钻研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赢得领导和社会的好评。我于201X年1月结婚,爱人XXX,系XXX。婚后,我俩两地分居,对各自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再者,我两都是独生子女,我家中祖母年事已高,常年疾病,而父母均已到天命之年,也疾病缠身,侍奉祖母和父母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为了更好地安心工作,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为建设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特此报告,恳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调入洪江市工作为谢!当否?请批示!申请人:XX20XX年XX月XX日

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

公务员调动程序

1、用人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

2、用人单位填写公务员调动表;

3、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公务员管理处审核;

5、局分管领导审批;

6、发调动通知书,需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

7、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8、回原单位办理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

9、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办理落户证明;

10、到用人单位报到;

11、办理工资、落户等手续。

办理机构 ?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办理时限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人单位。

拓展资料:

调任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参考资料:凤凰网-公务员调动的程序及手续是什么

公务员对身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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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

法律分析: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对调申请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对调程序及手续公务员对调申请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公务员   机关   调任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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