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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晋级考试什么 ♂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主要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按照这一程序晋升是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方式。
职务晋升有五种类型:
1、考试晋升制,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
2、功绩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
3、年资晋升制,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无重大过失,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
4、学历晋升制,以学历作为主要晋升标准的制度;
5、越级晋升制,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卓越、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
扩展资料:
世界各国公务员晋升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1、公开、民主、平等、竞争原则
公开、民主、平等、竞争原则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作必须公开进行,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公务员公布有关情况;对晋升职务的人选要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2、注重实绩原则
这一原则又称“功绩制”原则。这是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中的一项根本原则,是西方国家现代文官制度确立的标志之一。所谓注重实绩,就是把工作实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3、“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公务员不仅可以参加党派活动,而且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这就要求公务员既要精通业务,又要具有献身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觉悟。因此,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
逐级晋升原则是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普遍坚持的一项职务晋升原则,我国公务员的晋升也实行逐级晋升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晋升只能按照职务等级序列,由低到高,一级一级地晋升。
公务员晋级考试什么规定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第五章 考核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四十五条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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