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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迟到吗(国家公务员考试可有专业限制)

[本站 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迟到吗♂不能。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公务员考试上午没去,下午不可以去。开考15分钟后公务员考试多久禁止入场,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可有专业限制♂有。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专业是有要求的,不仅如此,年龄和学历也有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迟到吗

不能。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公务员考试上午没去,下午不可以去。开考15分钟后公务员考试多久禁止入场,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可有专业限制

有。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专业是有要求的,不仅如此,年龄和学历也有要求,其他的要求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基本都是能达成的。不过,国家公务员不同的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例如A岗位需要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而B岗位需要的是信息技术专业。所以,具体的专业要求考生们可从官方发布的岗位表中进行查询。根据我国2023年的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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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的考试内容一般都是《行测》和《申论》两个科目,如果报名公安类的岗位会加试《公安专业知识》;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中如果报名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会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的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或者是国家公务员局的网站进行查看。一般公务员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上半年是本省的省考、下半年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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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无法进行竖式计算。因为与之前没有运算符,所以无法进行竖式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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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一、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2、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3、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录用的司法警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二条 调任、转任到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经过司法警察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或者晋升职务、授予或者晋升警衔。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察职务序列,分为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携带人民警察证。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标签:公务员   考试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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