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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4号)1(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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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4号)1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3号)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4号)1

2、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3号)1

3、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1

4、202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级人才20人公告(1号)1

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4号)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岗位要求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除外。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其中2023年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人事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1月份,即到2023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vc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话:

  0432-64644747、63388556(人事处)

  0432-64644312(纪检监察部门)

  (二)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原标题: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文章来源:http://www.jvcit.edu.cn/info/1048/3783.htm

  

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3号)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其中2023年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1月份,即到2023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约50人)时,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vc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话:

  0432-64644747、63388556(人事处)

  0432-64644312(纪检监察部门)

  (二)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号)

  文章来源:http://www.jvcit.edu.cn/info/1048/3782.htm

  

202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1

  01学校简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吉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石油和化工为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位于全国第一个大型化学工业基地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2002年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人民政府主办,吉林省教育厅主管,是第三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有教职工362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110人,在2023年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行中,位列全国第163名,东北区第13名,省内第3名。学校共有8个教学院、2个教学部,47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制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应急安全、现代服务为延伸的专业布局,专业对接吉林省支柱产业匹配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02人才需求

  (1)博士研究生:化工类、机电类、机械类、汽车类、电气类、计算机类、制药类、财经商贸类等专业。

  (2)高技能人才:长白山技能名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吉林省首席技师、吉林省技术能手等。

  引进待遇:提供开展教学与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等,博士享受博士津贴,待遇优厚。

  03联系方式

  邮箱:jvcit_zhaopin@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432-64644747

  王老师0432-63388556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原标题: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文章来源:http://www.jvcit.edu.cn/info/1048/3784.htm

  

202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级人才20人公告(1号)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及学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拟招聘高级人才20名,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至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至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15:00。报名网址为:http://zp.jlenu.edu.cn。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查收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由我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我单位在7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我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7月31前毕业的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该岗位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2023年7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我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jlen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5307(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矫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908045 043186908131

  报名邮箱:519074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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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3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原标题: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www.jlenu.edu.cn/info/1046/96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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