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2023年11月云南省国考公务员考试时间6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3年11月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1人公告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2、2023年11月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1人公告1
3、2023年11月四川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1人公告1
4、2023年11月安徽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1
2023年11月云南省国考公务员考试时间6 ♂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表2023年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10月25日-11月3日。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于10月24日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4日,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23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3年11月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1人公告1 ♂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国家相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民族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社会招生。学校位于溜溜的山、洁白的云、奔腾的河、迅疾的风之间的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西靠世界情歌故里康定,东望高耸入云的二郎山,南邻大渡桥横铁索寒的泸定,北接丹巴美人谷和仙境般的甲居藏寨,共和国最美景观大道318线从校园旁边迤逦而过,汹涌澎湃的大渡河从这里不舍昼夜奔流入海。学校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冬不冷夏不热,年平均气温18℃,是省级园林式校园。
学校现有2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各类学生13000人,其中全日制近万人。校园面积625亩,在建泸定校区1000亩,馆藏纸质图书100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学校教职员工8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7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00余人。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8个特色研究中心(所),建有各类专业实习实训基地133个,设有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点。
学校坚持以人才强校为抓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内涵建设,促进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充满活力的现代化综合性应用型民族本科高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人员。且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23年11月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招聘对象年龄条件(以身份证日期为准):博士研究生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放到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取得海外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和第三方专业认证,认证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应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1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网址和时间
1.报名网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00至2023年11月24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为准,必须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完全相符,必须完全按照标注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填报虚假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
4.资格初审。四川民族学院各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负责的资格复审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于2023年11月25日之前向我校提供:在国(境)外高校所学课程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的专业认证,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我校代收。
5.《报考信息表》填写。为避免网络出现故障,报考者还须填写《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后发送至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scun_rsc@126.com),邮件题目格式: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3年11月16日8:00至11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需缴纳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23年12月2日到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一楼参加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专业情况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3)。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4)。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5)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2023年11月四川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1人公告1 ♂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辅导员岗位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其薪酬待遇等按编制内人员等同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专业技术、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的全部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和安排,以在我校邛崃产教园区工作为主。
三、应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4.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2日。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每日报名通道开放时段为8:00—22:00;11月22日报名通道开放时段为8:00—15: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考生自行登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dtc.edu.cn),通过学校人才招聘通道进行报名。不接受任何线下及其他途径报名。
所有报名、查询报考状态、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等,均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人才招聘通道进行和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9日起,每日通道开放时段为9:00—22:00。考生自行登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dtc.edu.cn)人才招聘通道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共1科,考察考生综合知识储备。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无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4日,考试地点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每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的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以企事业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个人养老保险记录为准。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和政策性加分,采用就高计算,不累计计算。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加分,应提供本人养老保险参保记录。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2023年11月23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相关材料交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何老师(地址: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综合楼三楼1302,联系电话028-87843597,15828570217),以便审查。确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加分认定材料,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7843597,15828570217。
(2)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00,以邮戳为准。
(3)建议使用邮政EMS或顺丰邮寄,备注公招报名资料。
(4)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fzrsc@126.com,邮件标题岗位+考生姓名。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时间结束后三天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9日15︰00前通过电话(电话:028-87843597)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办公室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12月10日16:00前电话回复。
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实际参考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7.符合本方案第四款第四条的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
不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应聘者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博士研究生、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资格审查
公布笔试成绩当天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两天,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主。应聘者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过关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此项)。
(6)职称证书、技能资格证书、外语水平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
(7)工作年限证明,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其中(1)-(3)项为必备材料,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根据附件提供(4)-(7)项材料。
若应聘考生本人因故无法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须出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展示)。其中:
专业技术教师岗(除体育):综合面试(50%)+试讲(50%)。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能力。
专业技术教师岗(体育):综合面试(50%)+专业技能测试(50%)。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能力。
辅导员岗:综合面试(50%)+专业技能测试(50%)。考察应聘者对辅导员工作相关政策、知识、技能的掌握以及综合能力。
专业技术其他岗:综合面试(50%)+岗位适应能力展示(50%)。考察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的认识情况、工作思路以及综合能力。
相关内容及要求,将于面试前一天的下午15:00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即时关注。
六、确定拟录人选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人选。
七、体检与心理测试
体检与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见学校网站通知。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者,可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公示、提交学校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其他说明
被录取的报考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按我校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经评审通过后聘任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应按我校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经评审通过后聘任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有关安排,考试时间等安排若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843597(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84348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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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一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4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dtc.edu.cn/info/1042/5025.htm
2023年11月安徽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1 ♂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我市广大考生求职就业需要,我站将于2023年11月面向社会举办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点起开通网上报名,2023年11月6-7日测试,共480个名额,报满即止。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
一、报名对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属地化管理和我站现有测试能力,本站仅面向六安市户籍或长期在六安市工作、生活、学习的外市籍人员(提供六安市所属单位社保卡或六安市属地居住证),测试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不予安排测试。
学校(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技师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已建有普通话测试站的请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语委办与市教育局语委办、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对接,统一安排测试。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考生距上次考试结束后三个月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删除,请谨慎报名并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建议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站面向社会人员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起,共48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关注报名系统--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测试公告。
3.个人信息: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将不予安排测试;如实填写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2023年11月6-7日,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现金支付,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减半。
五、注意事项
1.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五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测试现场要求。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非六安市户籍的人员还需提供六安市属地单位社保卡或六安市属地居住证,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不予安排测试。
3.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一年。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12月10日后,我站将在报名系统--测试站公告页面发布领证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我站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考前连续14天未进入过中、高风险地区。请各位考生提前实名申领本人安康码,工作人员将在考生进场时核验,并进行体温检测,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若有伪造疫情防控证明材料、隐瞒需报告的事实,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2.考生自备一次性口罩,除信息采集时摘取口罩外,其他环节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含正式上机测试)。
3.请尽量减少触碰站内物品,合理使用站内消毒器具。测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切勿在学校和测试站内逗留。
八、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站地址:六安市教育局第二办公区(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内立德楼)。
咨询电话:0564-3370710。
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3年10月18日
原标题: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2023年11月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luan.gov.cn/zwzx/tzgg/4925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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