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属于什么编制 ♂
工勤参加公务员过渡考试 ♂
对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作的工人身份人员来说,要想直接过渡为公务员是不可能的。根据现行政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除换届等特殊政策外,主要有两个:
这个方式大家比较熟悉,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论什么身份,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均可)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顺利胜出,从而获得公务员身份。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能通过这一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一方式对于事业人员来说是有前置条件的:
一是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三是不具有不允许报考公务员的有关情形。
所以,符合以上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人身份人员)是可以通过公务员招考方式获得公务员身份的,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没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
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公务员调任,根据公务员调任等政策规定,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想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除满足一定的政治素养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是身份要求。拟通过调任方式获得公务员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干部身份,非干部身份人员不能通过这一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是学历条件。拟调入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任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是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是级别和年龄要求。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所以,根据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级别年龄要求的干部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公务员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无法通过这一方式获得公务员身份。
综上所述,对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作的工人身份人员来说,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主要通过公务员招考这一方式。
工勤岗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吗 ♂
作为一个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人,从我接触和了解的情况来看,可以明确工人身份是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的。
工人的身份不可以直接过渡公务员
不管是行政单位使用工勤编制的工人,还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人,按规定都不能参公。哪怕是过去“以工代干”或者“聘干”身份的工人,即使已经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以公或者成为公务员。
但凡事无绝对,工人身份的专技人员虽然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但却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和程序成为一名公务员。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公务员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和其他更高的职位。
事业单位副处以上管理职位可以通过调任到公务员岗位。这是逆向流动,必须是上级编办同意并发文,而且有年龄限制,一般45岁以下。
成为公务员的方法
最常见的办法就是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这也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只要我们符合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就行,工人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道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以后就能成为一名公务员了。
除了上面这个简单的方法外,还有一个更复杂的方法,这虽然也是一个途径,但并非所有工人身份的人员都能够选择,甚至可以说是这个途径选择了个人,而不是个人选择这种方法。以基层为例,这种方法要分几步走才能达成目的。第一步就是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提升自己的学历,获取大专以上的学历,这样才能有机会改变工人身份成为干部身份。
第二步是提拔成为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这并不是所有事业人员都能够实现的,除了个人能力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第三步是重用到行政单位成为一名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这样就从工人身份转变成公务员身份了。不过,这看似简单的三步,不能说凶险万分,但每一步都犹如一道天险,能够跨过去的人少之又少,其难度不可谓不大。
所以,还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没有绝对的实力,还是脚踏实地的工作吧。至于想转变身份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先解决身份再说吧。
工勤编属不属于公务员考试 ♂
“工勤人员”是指“工人”和“勤杂人员”的通称,也可以特指具有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前它与企业的工人是相同的,因为不是在企业所以不直接称为“工人”而称为“工勤”,它与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是相对应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的档案由当地人事局管理或者在人事局备案的人员)。目前工勤人员分两种:一种是正式招聘的,档案由当地劳动局管理或者在劳动局备案的,享受财政拨款的人员。另一种是由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临时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工资。工勤人员往往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岗位,比如打字员、司机等等。 标签:公务员 身份 人员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