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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务员考试条件(市级公务员考试法学要求)

[本站 市级公务员考试条件♂公务员省考要求相对来说还是很宽泛的,基本上大学毕业只要没什么不良记录,都是可以报考的,应届生和往届生、有经验的和没经验的都有很多职位。以下是某地省考报名的详细要求,供参考:(一)具有中…

市级公务员考试条件

公务员省考要求相对来说还是很宽泛的,基本上大学毕业只要没什么不良记录,都是可以报考的,应届生和往届生、有经验的和没经验的都有很多职位。以下是某地省考报名的详细要求,供参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级公务员考试法学要求

一般都是需要的,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公务员考试由谁负责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章可知,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市级公务员考试甲级

试卷在题目数量和难度上都有所不同、侧重点也有些差异、甲级略难一些,备考时要注意。 【甲级】报考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局)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 【乙级】报考县(市、地级市的区)机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 【丙级】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标签:公务员   录用   具有   主管部门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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