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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哪种考试(公务员分国考和省考和市考几种)

[本站 公务员分哪种考试♂公务员考试类型分为国考、省市区考、选调生考试、遴选以及聘任制公务员共计五种类型。1、国考: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对学历、专业要求比较高。一般分行测、申论两科目笔试,通过后接受面试合格者方有机会进入公务员体系。2、省市区考:被称为“省联考”的省市区考…

公务员分哪种考试

公务员考试类型分为国考、省市区考、选调生考试、遴选以及聘任制公务员共计五种类型。

1、国考: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对学历、专业要求比较高。一般分行测申论两科目笔试,通过后接受面试合格者方有机会进入公务员体系。

2、省市区考:被称为“省联考”的省市区考模式是为招录省、市考等地方各级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笔试多以行测申论为主、个别省市会根据招考岗位种类不同分A、B、C卷专业科目,具体以招考单位的通知为准。

3、选调生考试: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把他们当作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重点培养。选调生同样也是公务员招录的一种方式,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通常要求对方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4、遴选:是公务员队伍中一种跨政府层级、工作部门、以及地区的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以及晋升渠道。但针对还没有进入体制的大门的备考人而言不用关注此类考试。

5、聘任制公务员: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合同聘用的方式与之建立工作关系。

公务员分国考和省考和市考几种

公务员分国考和省考和市考几种吗

公务员考试可以分为国考、省考(市考)、选调生、遴选。从大类上来说,又可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省考是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简称,由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编制隶属于各省。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遴选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全国各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报考中央机关,对他们报考的岗位也没做严格限制,可以跨越自己的工作部门(系统)报考。

公务员分子分母考试

国考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分析题解题技巧,或参考:错位加减法分子、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分数的数值保持不变。当题目各个选项的形式、数量级相同,只需考虑结果的有效数字,计算结果一般不需要考虑小数点。有效数字法一个数从左边第一个不为0的数字数起一直到最后一位数字,称为有效数字。即,把一个数字前面的0都去掉就是有效数字。尾数法通过题干结果的末一位从而得出答案。1)根据选项确定计算到末几位;2)以小数点后位数多的为准,不足的在后面补0;3)先加后减。特征数字法将百分数化成接近的分数,能约分的先约分、再计算,从而化简运算步骤。分子分母比较法1)分子分母比较法是指通过分别比较两个分数的分子、分母来判断两个分数大小的方法。2)适用范围一般只应用于对若干个数据大小进行比较或排序的题型中,通常按照数据的排列顺序依次进行大小的比较。国考行测备考或参考:妙解行测行测解题技巧)

公务员分层分级制度考试

一、国家级,部级,副部级,厅级,副厅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科员。 二、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等级是按照职位属性进行区分的,省直的职位为甲级,乡镇街道的职位为丙级,其他职位都为乙级。 四、不同省份说法不一样,在山东没有甲乙级的类别,但是山东公务员考试针对专业领域划分为ABC类,吉林公务员考试标注的就是省属属于甲级,地市属于乙级。 五、考省直、市州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 2、《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 六、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 2、《申论》(乙)。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标签:公务员   考试   副职   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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