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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有哪些内容(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本站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有哪些内容♂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包含医疗专、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难度是比较大的,因此考生要认真备考。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更多精彩资讯就在。一、医疗专1、作为医疗类的考试,医疗专是必考的知识。在全国大部分的地区,医疗专都是主要的考试内容,而且很多地方只考医疗专。医疗专在不同的学科中考的…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有哪些内容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包含医疗专、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难度是比较大的,因此考生要认真备考。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更多精彩资讯就在。

一、医疗专

1、作为医疗类的考试,医疗专是必考的知识。在全国大部分的地区,医疗专都是主要的考试内容,而且很多地方只考医疗专。医疗专在不同的学科中考的专业有哪些?如临床医学的专常考的内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和儿科学。

其中以内科和外科为重要的考试内容,尤其是内科学。所以在复习之前,我们应该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的复习时间,考的分值比较大的学科应适当的延长复习时间,对于妇产科学和儿科学的内容相对来讲,分配的时间应缩短一些,甚至一些地方按照历年的考试或者公告明确说明的只考内科学或者只考内科学+外科学的情况,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复习。除此之外,对于护理专主要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

2、其中尤以基础护理学为重点学科,部分地区公布的公告中只考基础护理学。所以在复习之前,大家先认真的读清楚公告中的内容,弄清楚到底考什么,然后才能做到有目的的复习。

二、边缘学科

部分地区在医疗专的基础上会考核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考试内容往往占分比值不会太大,但是也不能直接放弃。按照以往的统计,如果直接放弃这些边缘学科,考试通过的几率几乎为零,所以在复习过程中,看看这些所谓的“边缘学科”。

三、公共基础知识

部分地区还会考核一些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

上面就是【卫生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有哪些内容】的相关介绍了,希望各位考生积极备考认真复习,能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公务员报考相关信息,可咨询在线辅导老师或前往。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生理、病理、药理、诊断、解剖、生化、生物学等;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技术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相应知识。

专业科目:医学影像、麻醉学、药剂学等。

一、医基

医学基础知识的简称,考试涉及到的主要学科为:医学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这六门科目。部分地区还有可能涉及到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人体寄生虫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等,但是较为少见,具体情况还要看各个地区的招聘要求。

二、卫基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的简称,涉及到的主要学科为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监督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社会医学、传染病学等。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在往年事业编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小且考点较为固定,考生在复习时注重大的知识框架的学习,切忌在细枝末节消耗太多精力,注意有所取舍。

一般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以上就是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科目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事业单位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

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考试根据专业不同,考试的内容不同。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生理、病理、药理、诊断、解剖、生化、生物学等;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技术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相应知识。专业科目:医学影像、麻醉学、药剂学等。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的命题方式一般是医学基础知识+临床课。医学基础知识中又以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这几科为重点。临床课即内、外、妇、儿。又根据用人科室的不同略有侧重。

(二)中医学专业

中医学专业的命题,各地差异很大。有些地区只考四门基础课,即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有些地区会侧重考查临床课,即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和中医妇科学,甚至还会涉及针灸和四大经典。

(三)护理学专业

《基础护理学》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无论考核的内容是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还是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基础护理学》这门科目所占的分值相对来说都比较多。

(四)药学专业

药学专业(药剂科)的考试,各地区的考情差异更大,基本以专业课的学习内容为主。

(五)医技专业

医技专业如影像、检验之类,专业性比较强。

卫生事业编考试考什么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护理、中医、药学、检验五大类分别命题。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公基占30%,专占70%)

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时政、政治、公文、管理、经济、科技人文、省情省况等;

医学类考点包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传染病、医学心理学、解剖学、神经学、精神病学、职业卫生;

护理类考点包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

中医类考点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外科学;

检验学考点包括:临床检验基础、生物化学检验、血液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

药学类考点包括: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药物化学;

二、面试

1.结构化面试。

这类内容和专业内容基本无关,考查考生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和认识。这种形式的考核和其他专业或岗位的要求一致,不涉及自身的专业素质,但是通过考生的回答,可了解考生的全面素质。

2.和专业相关的结构化面试。

这一类考试内容主要和医院内常见的现象有关,和当时的社会现象有密切关系。比如前几年新闻报道医生护士被病人或病人家属殴打或砍杀致死等情况,之后的面试题里面,就会出现针对医患关系的看法和处理措施等。当然在这里考生的眼界也不要一直盯着医患关系,毕竟在医院里面工作,如何和其他护士、医生及医技人员的合作也很重要,通过这些内容的考核,主要是了解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有基本的为人处事能力。

3.专业操作。

关于专业操作不同地区考核方式不同,有的地区是进行现场实操,专业人员进行评分,部分地区是采用现场口述实操。这种考核主要是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专业能力,简单地说,就是看考生能否胜任医院的日常工作。

4.专业问答。

这种形式主要通过给出一个题干,通过考官读题或是自行看题的形式,根据问题进行回答。这种考核方式主要是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简而言之就是考在学校里专业课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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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管理公务员考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卫健委公务员的报考条件是: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公务员的工作职责是: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四)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医政司。承担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21]

(八)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九)医疗应急司。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三)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五)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七)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八)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九)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标签:卫生   健康   考试   专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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