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体检名单 ♂
可以在专题网站查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12日面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予以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认真阅读2023年度新疆税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按时参加体检。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2月28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新疆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哪些要求 ♂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招录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自治区、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人员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