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反培训考试 ♂
自己多做些卷子 练练写申论就好 去上课都是讲理论的 实际还得自己摸索 不如提前下手 同学里面考得好的 都是自学 培训额 间接等于耽误自学时间
公务员反复辞职考试 ♂
、试用期辞职基本无限制。正式期辞职规定参考公务员法。一般没有问题。2、只要证实是录取公示录取,不论是否辞职,原则上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3、公示之前联系单位,想办法放弃。一、公务员辞职后可以再考吗按招考公告上的规定,服务的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如果单位是同意你辞职的,你就能报考,如果单位并不同意你辞职,你自动离职将会按照《公务员法》的属于单位辞退你,且你五年以内不得报考,在公务员的试用期内是可以辞职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保障部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务员3年内是不得报考公职。二、申请取消录用资格但其实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就整体来说,还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不能用来指导全局。1、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2、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3、取消录用后,你的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你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4、你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公务员辞职后可以再考吗?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公务员辞职后在五年内是不能报考的。另外,辞职时,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任免机关予以审批。您可以多多思考再做决定,还可以公务员选调考试来改变自己的工作环境。
公务员反贪考试 ♂
反贪局是国家公务员的。进入反贪局的途径有两个。
一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通过之后再经过面试、体检、政审,即可加入。
二是反贪局是检察院下属的部门。检察院如果招聘的话,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通过之后再经过面试、体检、政审,加入检察院。之后工作一段时间,再申请调入反贪局。
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则是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属于内部监督机关。
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最高检2015年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
反贪局职能职责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反贪局受理范围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 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 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 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 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务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 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自治区、直辖 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辖区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 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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