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问答

公务员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公务员参加了考试缺考)

[本站 公务员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公务员专业课考度内容有:(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在公务员考试中,普通职位就考行测和…

公务员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公务员专业课考度内容有: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在公务员考试中,普通职位就考行测申论两门,但是还有一类职位还要多考一门专业科目考试——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而且专业科目成绩占到笔试总成绩的30%,要是学不好,上岸就有点悬了。

1、什么岗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2、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方式是什么?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3、有何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4、考试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公务员参加了考试缺考

公务员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去笔试没有惩罚,笔试成绩会显示缺考,对以后的考试没有任何影响。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违纪违规,是指考生在考试过程(包括笔试、面试)中有作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

其它不诚信行为,其中在履约环节的不诚信情形主要表现为: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无故弃考的行为;在报到环节表现为: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

所以,公务员笔试不去考没关系,对之后的工作、考试等任何影响。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参考资料: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_国家公务员局

公务员参加事业编考试时间

2022事业单位考试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年有两次联考,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事业单位联考报名时间一般都是考试时间前的一个月左右进行。 事业编制报考的要求: 一般一年官方会公布二十几次招聘公告,每一年的每一次的招考情况与笔试都不同。一般自4月份开始,各个城市会陆续发布招考公告。其中省直事业单位公告一年之内,有十几次招聘,较大规模的招考一般有2次左右。 事业单位考试基本都是从这里面选择一到两门进行考察,如果是考两门的话,也会分为两种考察形式,一种是两个科目在一张卷子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还有些地区会分成两次考试分别考察,这个也要搞清楚,因为在一张卷子上考的话,两门课所占的分值不一定均等。 事业编考试技巧: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正式出来之前,建议考生先想办法搜集到一两套事业单位真题进行自我摸底测试,通过测试考生初步了解考试内容、题型、题量、测试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对自身的优劣势有一个清晰的定位,接下来就是制定复习计划,全身心进入备考周期。 考生可能要花上一两天的时间去选择合适自己的参考书籍和复习模拟练习题册。建议考生以看教材为主,做各模块的练习为辅。

公务员参加公安考试政审

为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新规定:警校政审以后不再审查三代,只要自己本身没有事情,父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不出问题的话,那么警校的政审基本上就能过。不会再像以前政审,祖父母出过问题还连累考生,影响到一家人的感情,国家也会损失掉一个人才。警校属于大学里面特殊的存在,想要考上这一类的学校,不但需要考验学生的文化分数,而且还要看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身边亲属的素质。根据相关规定,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亲兄弟姐妹和父母。警校政审对考生的要求:1、考生本人思想先进,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律观念强,愿意并适合公安工作;2、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良好;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反对言行四项基本原则,有流氓、盗窃、吸毒、品行不良等不良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放荡。还有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澄清;(2)影响较大的直系亲属及其近亲属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 考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四)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第八条 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十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公务员参加公招考试

在职公务员是不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在职公务员指的是目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其中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从2016国考开始,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明确禁止在职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

标签:考试   或者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公考路网立场,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k6./wenda/32857.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