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报考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相关要求 ♂
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招聘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考试方式 ♂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地点在株洲,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已毕业人员可免签约,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计划 ♂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岗位98个,招聘计划126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5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81个。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资格审查 ♂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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