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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

[本站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本文导读目录:1、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2、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3、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的对策4、公务员考试录用需回…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

2、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

3、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的对策

4、公务员考试录用需回避

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

公务员考试就是国家或地区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规划面向社会招录国家工作人员。一.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首先发布招考简章和具体岗位,上面有详细的报考条件。例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基层工作经验等,不同岗位对报考条件的差别很大。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后招考人员通过网络对你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招考条件,如通过网上审核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三.笔试 一般考两门,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四.面试环节 笔试后按招考人数的1:3(有时按1:5)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此时要提供所有你在网上报名时所留下的资料的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等。五.体检 通过面试后经过体检、政审及十天左右的公示就可以上岗了。以上任何一步被淘汰,后面的步骤也就不用参加了。 招考的详细信息都是通过各省、市、区人事部门的人事考试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发布,报名也是通过这些网站,省级招考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国家的一般在11月份,应时时留意,报名期一过就无法补报了。 整个考公务员的过程中每一步要干什么都会在报名时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只要及时上网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注意报考时岗位的选择极为重要,在满足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条件下要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岗位,有些部门报考人员少但可能地处偏远,有些热门岗位的竞争却过于激烈,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综合平衡考虑。 平时可以买一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一本《申论》的书来看,只要书的内容没有谬误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特意去买某以特定出版社的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算能力,《申论》主要考察阅读能力和思辨能力,平时应注意培养。以下为公务员报考的细致条件:(一)报考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1.年龄条件 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2.学历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3.专业条件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4.政治条件 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及建议

公务员考试,面试的建议,主要是要沉着冷静,有自信心。面试时间距离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只有半个月,而且岗位其他人的分数是个人分数可查询后隔了若干天才能了解的。这体现了浙江公务员面试考试“反培训”的一种趋势。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除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 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面试的比例与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一致。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与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一致。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应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资格复审之后,考生将得到正式的面试通知书或考试证件,并得到面试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的对策

一、直接对策一般材料中会写直接对策,重点关注对策词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权威观点,会呈现出直接对策的部分。二、间接对策1、根据问题推对策根据材料中的问题反推对策。例: 刚刚结束的五一黄金周,又为各地创下了旅游人数与收入新高,南昌旅游收入近五亿元。五一期间,H省共接待游客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亿元。然而在我国多个城市存在的导游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与我国的旅游发展极不适应。对策:严格规范导游服务,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使之与我国旅游发展相适应。2、根据原因推对策根据材料中的原因反推对策。例:某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认为,全国各地政府出面捕杀狗的事件一再发生,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H区屠狗事件中很多网友称要保护的‘狗权’,就指的是动物福利。而且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动物福利层面立法的缺失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对策:政府要完善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动物保护有法可依,维护动物福利。3、根据成功经验推对策根据材料中案例的成功经验推对策。例:歌德学院像德国的大部分文化机构一样,从政府得到资助。德国联邦政府每年投入80亿欧元用于文化事业,占据全部文化投入的90%以上,而来自企业的资助只有亿欧元。有了这样的保证,国家为文化“埋单”的模式反而在经济危机中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果大部分经费是由私人出的,像美国那样,文化会成为经济的牺牲品。比如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文化就会惨遭损失,进入寒冬。我们特别高兴的是,我们的经费是安全的。”图格斯说。对策:政府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确保经费的安全,避免在经济危机时,造成文化损失。4、根据失败教训推对策根据材料中案例的失败教训推对策。例:长期以来,水质问题是影响着密西西比河全流域“健康”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美国地表水排放有毒废水量最大的有15个州,其中5个州分布在密西西比河沿岸。泥沙淤积是上密西西比河的主要环境问题,过量泥沙使水生植物的光透射性减少,并淤填在上密西西比河的回水区。上密西西比河至今仍没有全面规划,近年才采取整体考虑的方式研究航运与环境的关系,但尚未根本解决整个上游流域的综合治理,发生严重水灾的可能依然存在。对策:治理河流需要全面规划,采取整体考虑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整个河流流域的综合治理问题。

公务员考试录用需回避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第三条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回避的组织实施。第二章任职回避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第六条公务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第七条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三章地域回避第八条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第九条公务员地域回避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任职回避程序办理。第四章公务回避第十条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一)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二)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三)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第十一条公务员执行第十条所列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第十二条公务员公务回避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主管领导提出回避要求;(二)所在机关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三)需要回避的由所在机关调整公务安排。特殊情况下,所在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综上所述公务员回避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可以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依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现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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