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要求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人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要求 ♂
公务员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这也就是任职回避。
如果考生确实有上述关系的亲属在报考单位任职,那是不是一定就不能报考了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任职回避,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情况二:?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情况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所以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报名流程、报名条件之外,考生还应该了解的就是国考的亲属回避原则,这也是很多考生容易忽视的一个限制条件。
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人员 ♂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信息发布: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对公务员回避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
在地域回避方面,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在公务回避方面,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主要包括: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
这一规定明确,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对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应当予以调整;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规定同时明确,公务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应当予以免职;公务员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可以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公务员考试应在大几报名 ♂
大四的时候才可以报考公务员。
公务员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的录用机关: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
2、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
3、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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