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应变题及答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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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应变题及答案 ♂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情境应变题主要是通过设置各种情景,给予应试者一个特定的身份,要求其处理各类事务及各种问题和矛盾。通过应试者的回答,对其进行角色拟合的观察和记录,以测评其素质潜能,判断其是否适应或胜任所报考的职位.下面,延边中公教育专家就面试中情景应变题如何解答进行总结,并给出一些应对原则,供考生参考。一、情景应变题常见问题一是缺乏良好的心态。对于公务员面试我们常说:“实力决定高分,心态决定成败。”很多考生不是没有实力,而是在面试时没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入场后过于紧张、慌乱,尤其是遇到比较棘手的情景应变类试题时,由于精神过于紧张从而导致表现不佳。所以考生在考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二是自身定位模糊。在情景应变题中,不管题目中的情景如何设置,最后的要求都是给考生指定一个角色,考生以这个角色来解决问题。所以考生能否把这个角色界定清楚是答题的一个关键,比如最常见的是题目中没有指明考生是公务员的身份,但在答题中考生往往需要把自己界定为公务员身份。三是缺少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在情景应变题中,很多题目都是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设计的,比如涉及群众上访的题目。很多考生由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导致答题没有针对性,不能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这种情况下考生在备考时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报考单位的相关业务,尽可能地熟悉相关的工作,应届大学生更应该注意这一点。二、应对情景应变题型三原则(一)私事服从公事,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情景应变题所要处理的事情无非分私事和公事两种,私事包括个人之事、亲属之事、家族之事等,其表现形式就是为了私人利益或某部分人的利益;公事包括国家之事、单位之事、地方之事、村庄之事等,是一种以群体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公共事务。因此,如果在私事与公事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要私事服从公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对于比较严重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坚持以大局为重。(二)遵循轻重缓急,学会统筹安排的原则在很多具体事情的处理上,我们不能够简单对待,应该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来正确处理。例如“你的家人给你打电话说你的母亲患病,已被送往医院,要你立即回家,但这时你的领导给你打电话,有一项重要的事情要你处理,你怎么办?”对于这道题目,虽然看望母亲属于私事的范畴,但如果牵涉到母亲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就应该把看望母亲放在首位,工作虽然是领导交办的,但是目前还不是最紧急的,也没有涉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可以汇报领导适当延缓处理或找人替代。这种处理方式就是在行动之前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而不是机械地照搬理论。(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对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答好情景应变题的重要原则。例如“假如你昨天晚上在网上看到你的一位同事穿制服打人的照片。有网友说是暴力执法,有很多人跟帖,引发争议,对此你怎么办?”对于这道题目,调查事件的真相是解答题目的关键,那么在调查过程中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此,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无论是调查了解情况,还是收集信息,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清事实的真相,理清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更不弄虚作假,要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积极稳妥地解决矛盾,处理问题。更多问题欢迎追问
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 ♂
是否存在回避关系是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一种制度规定。
在公务员考试中,明确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的回避制度是为了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
哪些亲属可构成回避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回避的注意事项:
在公务回避方面,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主要包括: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
这一规定明确,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对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应当予以调整;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规定同时明确,公务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应当予以免职;公务员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关系 ♂
法律分析:任职回避亦称“职务回避”。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的制度。
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凡有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
同一行政首长,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任职回避范围。
公务员考试应回避亲属要求 ♂
公务员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这也就是任职回避。
如果考生确实有上述关系的亲属在报考单位任职,那是不是一定就不能报考了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任职回避,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情况二:?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情况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所以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报名流程、报名条件之外,考生还应该了解的就是国考的亲属回避原则,这也是很多考生容易忽视的一个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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