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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带入排除法试题(公务员考试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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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带入排除法试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带入考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带入排除法试题

2、公务员考试带入考场

3、公务员考试带全盘

公务员考试带入排除法试题

代入排除法有两种应用情况,一种是把题干信息代入到选项中,排除错误的选项,另一种是把选项信息代入题干中检验选项是否合理,多适用于题干信息和选项信息都比较全面的题目,此外,题干问到“与题干相矛盾的选项”,也可直接采用代入排除法,把选项信息代入题干中检验选项是否出现矛盾。【真题回放1】小曾、小孙、小石三个人是好朋友,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妹妹,且都比自己小11岁。三个妹妹的名字叫小英、小丽、小梅。已知小曾比小英大9岁,小曾与小丽年龄之和是52岁,小孙与小丽年龄之和是54岁。由此可知,谁是谁的妹妹? ( )A.小梅是小孙的妹妹,小丽是小曾的妹妹,小英是小石的妹妹。B.小梅是小石的妹妹,小丽是小孙的妹妹,小英是小曾的妹妹。C.小梅是小曾的妹妹,小丽是小石的妹妹,小英是小孙的妹妹。D.小梅是小曾的妹妹,小丽是小孙的妹妹,小英是小石的妹妹。【答案】C。解析:这是一道朴素逻辑题目。题中选项信息给定的比较全面,所以可首选代入排除法。将题干信息依次代入到选项中,排除错误的选项,即可迅速得出正确答案:根据“小曾比小英大9岁”和“小曾与小丽年龄之和是52岁”可知,小曾和小英、小丽都不是兄妹,排除A、B;又“小孙与小丽年龄之和是54岁”,所以小孙与小丽不是兄妹,排除D。故答案选C。【真题回放2】小王、小张、小赵、小刘四人讨论比赛四强的甲、乙、丙、丁四个队伍哪个将获得冠军。小王:“乙是冠军。”小张:“冠军是丁或丙。”小赵:“冠军是甲或丁。”小刘:“甲和丙不是冠军。”结果出来后,只有两个人的推断是正确的,冠军是( )。A.甲 B.乙 C.丙 D.丁【答案】B。解析:本题属于真假话问题,两真两假,而冠军只有一个,题干中无特殊关系,选项给定的情况又较全面,故可使用代入排除法。将选项A “甲”代入题干中,会发现此时小王、小张和小刘话都推测错误,小赵推断正确,与题干“只有两个人的推断是正确”矛盾,不符合题干,排除;代入B“乙”,则小王、小刘推断正确,小张和小赵推测错误,符合题干,故选B;同理代入可知C、D错误。当然此题也可用假设法,假设小王推断正确,得出乙是冠军,同时小张“冠军是丁或丙”和小赵“冠军是甲或丁”推断不正确,小刘“甲和丙不是冠军”推断正确,符合题意,假设正确,得出冠军为乙,正确答案为B。

公务员考试带入考场

可以带进考场,但不能带进考室,要放在指定位置。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员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带全盘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佰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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