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国家科技成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国家秘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考试国家科技成果 ♂
常识一般考生都选择性放弃,部分机构也劝学员放弃。因为是个复杂的工程,难以短期提升。具体学习方法是,历年真题出过就不会再考了,但该知识点还是有再出的可能性。买一些教材,根据里面的知识框架记住一些重要的大事和时间。平时多积累知识点,多记常识。要知道,量变引起质变,虽然常识学习很漫长,但积累起来的知识点会慢慢变多,直到你常识正确率能达到70%,就已经很好了。
公务员考试国家秘密 ♂
启封前绝密吧
公务员考试国家秘密罪 ♂
从内容上看,这份文件既是一项廉政政策,又是一个惠民政策。无论是基于廉政、还是为实现惠民,看上去都没有任何“保密”的需要。也因为这份文件关乎内蒙古所有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部门理当主动公开让公众知晓,也只有在公开的基础上才能对清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如果秘而不宣,民众监督清退工作的前提条件就不存在了,又如何去保证清退的实效呢!更应追问的是,宋云飞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如何能得到这份被归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文件?据判决书显示,宋的律师向法庭提供了9篇网帖证明“内党办发电(2011)38号文件”早在网上发表,也提供了两个政府网站在宋云飞发帖前,已公布该文件的“标题、文号、大部分内容”。但公诉人认为“涉案文件在其他网站上公布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庭亦没有采信辩护人意见。连法院也不否认,宋云飞泄露的居然是一份已经被泄密了的文件。在刑法上,并不是所有泄露了“国家秘密”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首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应依前款规定酌情处罚。也就是说,这一罪名首先针对的是官员,而且泄密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如果认为宋云飞的泄密行为就已达到“情节严重”,那么,公布此文件的政府网站编辑岂非更是“罪加一等”?放着更严重的泄密行为不打击,偏偏要纠缠一位投诉的民众,难怪要被网民质疑“选择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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