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在防治癌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在非在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考试在防治癌症 ♂
公务员体检项目有以下内容:
一、体检合格的有:
1、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发期前收缩;
(3)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3、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二、体检不合格的有:
1、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2、恶性肿瘤,不合格。
3、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6、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7、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8、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9、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0、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1、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2、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3、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小数视力),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4、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15、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1、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考试在非在职 ♂
3.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如何理解?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是指报考者没有稳定的就业,与学历性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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