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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公务员税法考试)

[本站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税法考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本文导读目录:1、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2、公务员税法考试3、公务员税法考试时间4、公务员稳定吗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所以报考公务员的都要考…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税法考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

2、公务员税法考试

3、公务员税法考试时间

4、公务员稳定吗

公务员税校入学考试

所以报考公务员的都要考《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至于加试就要看你报名的岗位是否有这个要求了。不过一般是没有的。如果有加试的话就在加一科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一般是在你进入面试后才考,国税专业考试主要考,税收基础;法律基础;财务基础。

公务员税法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本书目录】前言第一章 税收概述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考点1】税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第二节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考点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职能【考点3】现代市场经济下税收的原则第三节 中国税收制度的沿革【考点4】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发展【考点5】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第二章 税收负担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负担的一般问题【考点1】税收负担的概念、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考点2】税收负担的分类【考点3】税收负担的归宿与转嫁第二节 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考点4】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及主要影响因素【考点5】中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考点6】中国宏观税负的未来走势第三节 中国地区税收负担分析【考点7】地区税负水平现状【考点8】影响地区税负水平的因素第四节 中国行业与企业税收负担分析【考点9】行业间税负差异的主要原因【考点10】同业税负【考点11】企业税负分析第三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制度要素【考点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第二节 税收的分类【考点2】税收的分类【考点3】国际上关于税种划分的基本框架第三节 税制结构【考点4】税制结构的概念【考点5】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特点【考点6】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特征、当代世界税制结构发展与特征【考点7】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第四章 税法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法概述【考点1】税法的定义【考点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考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考点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考点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三节 税法体系【考点6】税法体系概述第四节 税法的适用与解释【考点7】税法的适用【考点8】税法的解释第五节 税法的效力【考点9】税法的时间效力【考点10】税法的空间效力【考点11】税法的对人效力第五章 税权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权概述【考点1】税权的划分第二节 税收立法权【考点2】税收立法权的含义【考点3】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三节 税收执法权【考点4】税收执法权主体【考点5】税款征收权【考点6】税务检查权【考点7】税务稽查权【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考点9】税务行政处罚权第四节 税收司法权【考点10】税收司法权概述【考点11】税收司法权主体【考点12】税收司法权管辖范围【考点13】税收司法权行使程序第五节 税法解释权【考点14】税法解释权概述第六章 营业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考点1】营业税的概念与发展【考点2】各国营业税制度的一般规定【考点3】营业税的作用第二节 营业税的适用范围【考点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考点5】扣缴义务人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考点6】税目【考点7】税率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考点8】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考点9】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第五节 营业税的优惠【考点10】起征点【考点11】税收优惠规定第六节 营业税的计算【考点12】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考点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点14】纳税期限【考点15】营业税的申报和纳税地点第八节 营业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16】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考点17】混合销售行为【考点18】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考点19】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考点1】企业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考点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考点5】收入总额【考点6】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考点7】扣除原则和范围【考点8】不得扣除的项目【考点9】亏损弥补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0】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1】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考点14】存货的税务处理【考点1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6】税法规定与会计差异的处理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考点17】免征与减征优惠【考点1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考点19】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考点20】加计扣除优惠【考点21】创投企业优惠【考点22】加速折旧优惠【考点23】减计收入优惠和税额抵免优惠【考点24】民族自治地方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考点25】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考点26】其他优惠政策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点27】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8】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考点29】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0】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考点32】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和扣缴方法【考点33】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考点3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考点35】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第十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考点37】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8】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考点39】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第十一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4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考点41】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考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考点3】所得来源的确定【考点4】应税所得项目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考点5】各项应税所得的税率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考点6】费用减除标准【考点7】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考点8】每次收入的确定【考点9】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考点10】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1】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2】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l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考点1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考点15】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8】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9】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2】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4】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5】自行申报纳税【考点26】代扣代缴纳税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27】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28】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考点29】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失业保险费、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0】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考点3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3】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考点34】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5】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36】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7】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9】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40】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考点41】其他特殊业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资源税【考点1】资源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考点3】税目、单位税额【考点4】课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5】税收优惠【考点6】征收管理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考点7】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考点8】纳税义务人【考点9】征税范围【考点10】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考点11】税率【考点12】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考点1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4】税收优惠【考点15】征收管理【考点16】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考点17】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考点18】纳税义务人【考点19】征税范围【考点20】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税收优惠【考点22】征收管理第四节 房产税【考点23】房产税基本原理【考点2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考点25】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6】税收优惠【考点27】征收管理第五节 车船税【考点28】车船税基本原理【考点29】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考点30】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税收优惠【考点32】征收管理第六节 印花税【考点33】印花税基本原理【考点34】印花税的纳税人【考点35】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考点36】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7】税收优惠【考点38】征收管理第七节 烟叶税【考点39】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0】烟叶税的征收管理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考点4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考点4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税率【考点4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考点4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考点46】教育费附加第十章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考点1】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考点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第二节 契税【考点5】契税基本原理【考点6】契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考点7】应纳税额计算【考点8】税收优惠【考点9】契税的征收管理第十一章 税收征管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征管制度概述【考点1】税收征管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考点2】税收征管法的遵循主体【考点3】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第二节 税务登记【考点4】税务登记主体与登记管理体制【考点5】设立登记【考点6】变更登记【考点7】注销登记【考点8】停业、复业登记【考点9】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考点10】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考点11】登记协助制度【考点12】非正常户处理第三节 账簿、凭证管理【考点13】账簿设置管理【考点14】账簿、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第四节 发票管理【考点15】发票的印制与领购制度【考点16】发票的开具与保管制度【考点17】发票的检查制度【考点18】税控管理第五节 纳税申报【考点19】纳税申报的主体和内容【考点20】纳税申报的期限和延期纳税【考点21】纳税申报的方式第六节 税款征收【考点22】税款征收原则【考点23】税款征收的方式【考点24】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5】减免税收制度【考点26】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考点27】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8】税收保全措施【考点2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考点30】欠税清缴制度【考点31】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考点32】税款入库制度第七节 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考点33】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考点34】税务检查的职责【考点35】税务稽查第八节 税收管理员制度【考点36】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考点37】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考点38】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第九节 纳税评估【考点39】纳税评估概述【考点40】纳税评估指标和纳税评估对象【考点41】纳税评估方法【考点42】评估结果处理【考点43】评估工作管理【考点44】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第十节 纳税服务【考点45】纳税服务概述【考点46】纳税服务内容【考点47】办税服务厅【考点48】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考点49】考核与监督第十一节 税收征管法律责任【考点50】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考点51】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税收管理中的法律责任【考点52】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考点53】税务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税收法制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考点1】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和原则【考点2】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考点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与适用【考点4】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考点5】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考点6】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考点7】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考点9】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考点10】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申请程序【考点11】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考点12】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考点13】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考点14】行政复议的其他规定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考点15】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考点16】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17】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考点18】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考点19】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第四节 税务行政许可【考点20】税务行政许可的概念、基本特征和范围【考点21】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考点22】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2023年以前还是考这个的,后来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地税系统的专业课不考税收了,只考计算机、财会类等。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税法考试时间

今年省考已结束。国考预计在十一月底发布。一、组织机构不同地方各省公务员考试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根本区别是由考试组织部门、招录单位和地域范围决定的。组织部门指从考录计划、考试到录用等一系列程序的组织机构;招录单位指用人单位,即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地域范围指考试地点。国家公务员考试是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各地公务员考试是由各地的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二、考试内容不同省考和国考在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和考试难度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就考试时间而言,国考时间基本是固定的,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在11月下旬,面试时间在来年2-5月份。而各省省考时间则不相同,近年来参加联考的省份越来越多,2016年参加联考的地区已经增至25个,为历年之最。就考试内容而言,两者都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就题型和考试难度而言,国考相对稳定,省考则在国考的基础上略加创新,以体现本省特色,国考题目难度要相对大于省考。国考行测题量比省考多,申论阅读材料字数也比省考多,具体情况要参照国考及各省公考考试大纲和考试真题。三、编制和福利待遇不同通过省考和国考被录用的公务员,均属于“国家公务员”,均按照《公务员法》和同一套制度管理,录用后也有统一的薪酬体系。但因地域范围、部门(行业)类别及单位层级不同,薪酬及晋升空间会有所差异。在地域上,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在部门(行业)类别上,海关、金融、证券和财税系统工资和福利高于其它部门;在晋升空间上,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人员因其工作内容具有公共性质,人员可以流动,可以跨地区、行业交流任职,而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如国税、海关系统大多只能在本系统内晋升和调动。

公务员稳定吗

在我们很多人的眼里未来职业的选择是一个比较令人头疼的话题,每个人从大学毕业之后都会面临很多职业的选择,有些人选择考研继续深造将自己的专业继续得到更大的提升,有些人选择创业再奋斗路上让自己发光发热一部分。当然可能会追求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报考公务员确实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公务员薪资待遇比较稳定,福利待遇也比较好,因此大多数学生都热衷于报考公务员。不管是从社会上得到的反馈。还是一些做了公务员的同学们的讲述。我们都知道,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比较好,这一点毋庸置疑,只要你成为了一名公务员成功进入了公务员编制,那么就能够享受到公务员,给自己带来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双休年终奖以及各类节假日补贴等,而这些,公务员福利待遇,是社会上其他岗位所不可比拟的。因此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好也就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许多人渴望进入公务员岗位。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一点。根据目前社会的就业形式来看,大学生不管报考什么样的工作,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都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但是公务员岗位基本上不存在这种情况。在公务员编制里面只要不犯重大的过错,那么基本上工作都比较稳定。如果你对于选择的公务员岗位有一些不适应。那么也是可以申请转岗。转岗之后你同样还是公务员?同样也是公务员编制,因此公务员的工作都比较稳定,如果你愿意长期从事公务员岗位的话,那么工作几十年都没有太大的问题。甚至可以工作到退休公务员工作稳定,也是一个优点,也是大家选择职业比较看重的一个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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