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问答

公务员法68条(公务员法81条)

[本站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法68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法81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本文导读目录:1、公务员法68条2、公务员法81条3、公务员法83条公务员法68条♂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法68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法81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法68条

2、公务员法81条

3、公务员法83条

公务员法68条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职业主要是在国家政府这一块,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环保局等等,还有监狱,国务院各部委,县委县政府,省委省政府,比如警察,税务局科员,教育局局长,国家教育部官员,国家外交部工作人员,还有属于国务院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中央党校等。

扩展资料

选拔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法81条

法律分析: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员法83条

因 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赔偿吗 旷工不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单位 解除合同 属于合法的行为,不需要支付 赔偿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览《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未有与旷工相关的条文规定和表述。只是散见于《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辞退法定事由)“ 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给予处分的情形)“ (七)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替代,国务院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除了此条例。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现就如何避免出现以至于员工长期旷工,用人单位还自以为是其自动解除了 劳动合同 而屡被诉屡被败的尴尬局面,根据《劳动法》第4条、《劳动合同法》4条4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作以下提示: 1、用人单位应将旷工规定写入规章制度当中,且与 集体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并严格遵循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三个步骤: 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②提出方案和意见 ③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以多种形式公示规章制度: ①公司网站公布; ②白板张贴; ③员工手册发放; ④培训; ⑤考试; ⑥传阅; ⑦电子邮件通知。 3、因可能的不同原因,如出现员工旷工或长期旷工不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及时送达《督促催告函》,告知其因旷工可能会有的后果。之后仍若不归,且超出《督促催告函》所指定的合理期间的,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旷工规定用ems或挂号信送达《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4、在不能送达,或员工拒收、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 劳动监察 大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劳动争议 申诉 、要求与其办妥 离职手续 ,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以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非法的情形大部分情况都是用人单位因为公司的利益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实施的行为,非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以投诉,或者是到保障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公务员法68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法81条公务员法68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公务员   劳动   旷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公考路网立场,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k6./wenda/229135.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