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中警察的政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中警察职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考试中警察的政审 ♂
考警察政审都审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考试中警察职位 ♂
所有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司法行政机关警察及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全为人民警察岗位。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由国家或省级公安部门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属本次招考所称的公安院校。各类“司法警官”学校属司法部门管理、“水上公安”属水利部门管理、公安海警高等专业学校属现役部队序列、海南警官中等专科学校及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属中等教育院校,不纳入本次招考所称公安院校范围。 按以上标准确定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3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院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称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非公安院校里的“法医学、痕迹检验、痕迹鉴定、司法鉴定、文件鉴定、物证”等6个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称为非公安院校内的公安专业毕业生。 公安院校里的成人教育学生及水上公安等非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不属本次考试所称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此类人员报名时可选择不限制专业的岗位进行报名,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与岗位需求的匹配程度选择“未在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提交人工审核。
公务员考试中警察的政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中警察职位、公务员考试中警察的政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公安 警察 学院 专科学校 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