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问答

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

[本站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本文导读目录:1、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2、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3、公务员考试体检走后门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答:一般公务员考试体检都不用自己花钱。有招生单位出钱检查…

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

2、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

3、公务员考试体检走后门

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

答:一般公务员考试体检都不用自己花钱。有招生单位出钱检查体检各项内容。

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小数视力),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小数视力),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相关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考试体检走后门

面试作假可以忽略了,面试还是很公平的。 你主要是小心政审和体检。不是不可以作假的,但作假风险非常大,现在基本都没有作假的了。县级干部都没那个本事,也不敢作。。如果你真在体检和政审上被别人作假挤掉了,那建议你买彩票吧,几率很小的。 实际上现在作假都是考前作假,其实也不叫作假,叫安排。。你也别想太多了,还是好好准备面试吧,笔试第一 面试被挤掉的太多了,面试可是很拿分的。


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体检资格公务员考试体检费负担问题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体检   不合格   公务员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公考路网立场,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k6./wenda/207613.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