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乙肝两对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乙肝书记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考试乙肝两对半 ♂
1,如果你从事的岗位,是国家法律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那么你未把乙肝治好之前,公司是有权将你调离该岗位的。记住,是调离而不是功退或逼你辞职。
2,如果,你所在的岗位,不是国家法律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岗位,那么公司对你进行劝退或者调离岗位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3,你害怕以后医院体检会把你的病情告诉公司,你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作为体检者,医院会把检查结果告诉你,而不是公司。他们是不会泄露你的个人隐私的,因为一旦他们泄露了你的隐私,就存在侵权行为。
4,另外,公司将乙肝两对半作为强制体检项目是不合法的。你完全可以拒绝不体检该项目。
5,如果你所在的岗位,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所从事的工作之外的岗位,那么你可以拒绝公司相应的调离或者劝退。
6,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直接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直接服务的岗位,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7,如果公司不是医药、食品类、理发美容类企业,那么不得以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辞退劳动者。否则就是单方面违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你干一年,支付你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公务员考试乙肝书记员 ♂
可以上网找公务员体检要求详细看看,每个职位工种不一定相同
公务员考试乙肝书记员体检 ♂
不知道你通过没有?方便的话请给我回复!
公务员考试乙肝五项 ♂
可以的。
按照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根据文件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且公务员体检所有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关于“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条文解释:
(乙肝没包括在内,所以可以参加考试)
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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