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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温州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55人公告1(2023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选聘26人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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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2023浙江温州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55人公告1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3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选聘26人公告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3浙江温州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55人公告1

2、2023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选聘26人公告1

3、2023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四)1

2023浙江温州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55人公告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2023年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和方式

  (一)招引计划:

  实施平阳人才赶超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的时间,面向全球招引博士研究生100名,充实到平阳改革转型发展一线的企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招引55名博士。

  (二)招引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招引博士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研究生本人面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引进对象须于录用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不受年龄限制,教育、卫生系统引进的博士年龄适当放宽)。

  3、本次招聘不设户籍、国籍限制。

  4、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法规、文件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

  5、引进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

  6、平阳县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一)博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或依托平阳县各地巡回招才站点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电子邮箱。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董双燕,电话:0577-58123528。

  (二)报名所需材料:(1)《平阳县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职称证书及其他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三)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优惠政策

  此批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一)事业优惠政策(国企引进人员参照执行)

  1、对引进的博士和正高职称以上人才(含省教学名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博士学位教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住房优惠政策。人才住房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租赁期间,人才住房由住建部门参照直管公房管理或由开发主体单位代管,租金由管理单位收取,并及时上交县级财政。

  2、未享受过平阳县住房优惠政策的,政府给予异地安置补贴,高层次人才每年40000元,紧缺急需人才每年20000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8年。

  3、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行人才津贴制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享受的人才津贴不计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绩效工资总额。津贴标准分为:高层次人才每年25000元,紧缺急需人才每年12000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期限为8年。

  4、对于我县引进的博士,给予学位补贴25万元,分5年发放,但未满5年服务期调离平阳的(含其他原因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学位补贴。

  5、对于帮助我县引进人才的中介机构(含各地商会),引进一名博士给予补助6万元,分3年发放。

  6、对于有意向来平就业并赴平考察的博士,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住宿餐饮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

  7、对有意来平工作的博士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期内提供实习补贴,按每月5800元的标准,补助6个月,视情况可适当延长。

  8、引进的博士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可根据其本人意愿落实在工作单位社区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或房屋产权所在地。

  9、对引进的博士的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平阳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10、引进的博士、正高职称人才随迁子女入学不受学区房政策限制,可择优入学。随迁子女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11、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列入我县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范围,纳入申报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拔尖人才及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励的推荐范围,其在平阳县外取得的成果也可作为参评依据。

  12、强化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继续教育,政府每年安排部分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有科研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二)企业优惠政策

  1、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平阳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给予总额7.2万元,分2年发放。

  2、租房补贴。向全职来平企业、科研院所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每月24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3、购房补贴。向全职在平企业工作并在平首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发放4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优先享受配售人才住房,配售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分别为备案价(核定价)的6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8123528 0577-58129930

  点击下载>>>

  1、平阳县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报名表

  2、平阳县部分企事业单位博士需求表

  原标题:2023年平阳县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5339

  

2023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选聘26人公告1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有高级职称要求的岗位45周岁及以下。

  4.国内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博士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发布。

  2.报考程序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系统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10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至10月31日下午17:00截止。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36.133.80.147:8777/apply/index.actio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00,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至2023年10月31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及反馈

  用人部门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10月31日12:00之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结果,材料不全需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考系统。

  用人部门在2023年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2023年11月3日12:00后,应聘人员可登入报考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远程面谈

  采用远程面谈方式,结合考生应聘材料,主要从应聘者专业契合度、学生在校表现、综合能力评价等方面考核。用人部门于2023年11月11日中午前完成远程面谈,对考生进行初评初选,合格分为75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大于1:3、小于1:5(含1:5)确定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方可进行远程面谈(需求学历为博士的岗位除外),对个别确属紧缺专业岗位的,达不到比例的,可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考。

  5.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的考生,须携带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核和综合比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考核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拟入围体检名单。

  (1)团队科研岗位

  采用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5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其他岗位

  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试讲环节由考官在纪检监督下于备课开始前10分钟现场指定一节试讲内容,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和开放性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5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考核和综合比选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7.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8.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9.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工作依照《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11.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对招聘信息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招考专业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自主审查认定是否符合要求。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用人部门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等综合认定、集体研究是否符合要求。若确实无法审核认定的,则由学院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程序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后,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学院不予保留。

  4.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体资格复审、考核和综合比选、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布。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新入职教师需担任辅导员或专业岗位锻炼2年。

  8.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9.联系电话:0577-88417726,0577-88423592。

  10.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学院对资格复审、考核和综合比选等方式作适当调整。有关事项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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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原标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zhrss.gov.cn/art/2021/10/19/art_1330496_58918924.html

  

2023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四)1

  据2023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起到2023年11月23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 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7-86680007、86680328;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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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四)

  文章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1/11/15/art_1369917_58919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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