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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个人素质测试(公务员考试个人纳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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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个人素质测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个人纳税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个人素质测试

2、公务员考试个人纳税标准

3、公务员考试个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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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个人素质测试

我也考这个,不知道是什么

公务员考试个人纳税标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本书目录】前言第一章 税收概述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考点1】税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第二节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考点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职能【考点3】现代市场经济下税收的原则第三节 中国税收制度的沿革【考点4】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发展【考点5】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第二章 税收负担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负担的一般问题【考点1】税收负担的概念、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考点2】税收负担的分类【考点3】税收负担的归宿与转嫁第二节 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考点4】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及主要影响因素【考点5】中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考点6】中国宏观税负的未来走势第三节 中国地区税收负担分析【考点7】地区税负水平现状【考点8】影响地区税负水平的因素第四节 中国行业与企业税收负担分析【考点9】行业间税负差异的主要原因【考点10】同业税负【考点11】企业税负分析第三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制度要素【考点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第二节 税收的分类【考点2】税收的分类【考点3】国际上关于税种划分的基本框架第三节 税制结构【考点4】税制结构的概念【考点5】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特点【考点6】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特征、当代世界税制结构发展与特征【考点7】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第四章 税法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法概述【考点1】税法的定义【考点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考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考点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考点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三节 税法体系【考点6】税法体系概述第四节 税法的适用与解释【考点7】税法的适用【考点8】税法的解释第五节 税法的效力【考点9】税法的时间效力【考点10】税法的空间效力【考点11】税法的对人效力第五章 税权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权概述【考点1】税权的划分第二节 税收立法权【考点2】税收立法权的含义【考点3】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三节 税收执法权【考点4】税收执法权主体【考点5】税款征收权【考点6】税务检查权【考点7】税务稽查权【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考点9】税务行政处罚权第四节 税收司法权【考点10】税收司法权概述【考点11】税收司法权主体【考点12】税收司法权管辖范围【考点13】税收司法权行使程序第五节 税法解释权【考点14】税法解释权概述第六章 营业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考点1】营业税的概念与发展【考点2】各国营业税制度的一般规定【考点3】营业税的作用第二节 营业税的适用范围【考点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考点5】扣缴义务人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考点6】税目【考点7】税率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考点8】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考点9】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第五节 营业税的优惠【考点10】起征点【考点11】税收优惠规定第六节 营业税的计算【考点12】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考点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点14】纳税期限【考点15】营业税的申报和纳税地点第八节 营业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16】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考点17】混合销售行为【考点18】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考点19】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考点1】企业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考点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考点5】收入总额【考点6】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考点7】扣除原则和范围【考点8】不得扣除的项目【考点9】亏损弥补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0】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1】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考点14】存货的税务处理【考点1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6】税法规定与会计差异的处理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考点17】免征与减征优惠【考点1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考点19】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考点20】加计扣除优惠【考点21】创投企业优惠【考点22】加速折旧优惠【考点23】减计收入优惠和税额抵免优惠【考点24】民族自治地方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考点25】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考点26】其他优惠政策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点27】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8】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考点29】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0】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考点32】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和扣缴方法【考点33】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考点3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考点35】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第十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考点37】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8】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考点39】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第十一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4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考点41】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考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考点3】所得来源的确定【考点4】应税所得项目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考点5】各项应税所得的税率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考点6】费用减除标准【考点7】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考点8】每次收入的确定【考点9】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考点10】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1】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2】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l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考点1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考点15】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8】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9】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2】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4】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5】自行申报纳税【考点26】代扣代缴纳税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27】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28】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考点29】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失业保险费、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0】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考点3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3】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考点34】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5】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36】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7】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9】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40】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考点41】其他特殊业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资源税【考点1】资源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考点3】税目、单位税额【考点4】课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5】税收优惠【考点6】征收管理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考点7】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考点8】纳税义务人【考点9】征税范围【考点10】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考点11】税率【考点12】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考点1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4】税收优惠【考点15】征收管理【考点16】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考点17】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考点18】纳税义务人【考点19】征税范围【考点20】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税收优惠【考点22】征收管理第四节 房产税【考点23】房产税基本原理【考点2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考点25】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6】税收优惠【考点27】征收管理第五节 车船税【考点28】车船税基本原理【考点29】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考点30】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税收优惠【考点32】征收管理第六节 印花税【考点33】印花税基本原理【考点34】印花税的纳税人【考点35】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考点36】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7】税收优惠【考点38】征收管理第七节 烟叶税【考点39】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0】烟叶税的征收管理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考点4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考点4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税率【考点4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考点4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考点46】教育费附加第十章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考点1】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考点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第二节 契税【考点5】契税基本原理【考点6】契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考点7】应纳税额计算【考点8】税收优惠【考点9】契税的征收管理第十一章 税收征管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征管制度概述【考点1】税收征管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考点2】税收征管法的遵循主体【考点3】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第二节 税务登记【考点4】税务登记主体与登记管理体制【考点5】设立登记【考点6】变更登记【考点7】注销登记【考点8】停业、复业登记【考点9】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考点10】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考点11】登记协助制度【考点12】非正常户处理第三节 账簿、凭证管理【考点13】账簿设置管理【考点14】账簿、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第四节 发票管理【考点15】发票的印制与领购制度【考点16】发票的开具与保管制度【考点17】发票的检查制度【考点18】税控管理第五节 纳税申报【考点19】纳税申报的主体和内容【考点20】纳税申报的期限和延期纳税【考点21】纳税申报的方式第六节 税款征收【考点22】税款征收原则【考点23】税款征收的方式【考点24】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5】减免税收制度【考点26】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考点27】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8】税收保全措施【考点2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考点30】欠税清缴制度【考点31】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考点32】税款入库制度第七节 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考点33】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考点34】税务检查的职责【考点35】税务稽查第八节 税收管理员制度【考点36】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考点37】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考点38】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第九节 纳税评估【考点39】纳税评估概述【考点40】纳税评估指标和纳税评估对象【考点41】纳税评估方法【考点42】评估结果处理【考点43】评估工作管理【考点44】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第十节 纳税服务【考点45】纳税服务概述【考点46】纳税服务内容【考点47】办税服务厅【考点48】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考点49】考核与监督第十一节 税收征管法律责任【考点50】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考点51】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税收管理中的法律责任【考点52】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考点53】税务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税收法制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考点1】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和原则【考点2】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考点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与适用【考点4】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考点5】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考点6】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考点7】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考点9】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考点10】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申请程序【考点11】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考点12】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考点13】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考点14】行政复议的其他规定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考点15】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考点16】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17】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考点18】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考点19】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第四节 税务行政许可【考点20】税务行政许可的概念、基本特征和范围【考点21】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考点22】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2023年以前还是考这个的,后来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地税系统的专业课不考税收了,只考计算机、财会类等。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考试个人经历

根据公务员考试学习经历,我把整个备考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基础夯实阶段和分数提升阶段。在基础部分,由于我当时距离考试只剩下3个月的时间,所以我把基础部分的内容学习时间设置为1个月。由于制定的复习计划表非常科学和完善,所以我整个复习过程都是严格跟随计划打卡!

基础阶段的备考方法为重点式刷网课和基础章节习题。网课开始前老师把重点考试内容做出总结,然后根据老师讲的重点去复习,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重点掌握几百个知识点比盲目全面的去学习几千个知识点可有效率的多。我也不求整张卷子的知识都能会,我只求常考知识点全都掌握都能做对。

对于行测部分的考试板块,其中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材料分析。而申论部分的考试板块为,概括归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应用文与文章写作。除了刷网课,我还会把对应部分的基础练习题做一下,一个月下来对公务员考试两门课程也有了一个框架的理解,再次做测试题目,虽然有拿不定的题目,但总分这次到到了90分,比自学的一个月提升了40分。

公务员考试个人经历不对

不会,因为这个不合格的,只有一种情况:考生所报考的职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要求,如果考生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会有影响。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两种方式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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