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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中财经管理科(公务员考试中责令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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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考试中财经管理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中责令离开考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中财经管理科

2、公务员考试中责令离开考场

3、公务员考试中质疑

公务员考试中财经管理科

1、财经管理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考试大纲内容如下:2、第一部分 微观经济管理与产业政策3、第二部分 经济发展转型与宏观调控4、第三部分 城市经济管理5、第四部分 财务管理6、第五部分 审计

公务员考试中责令离开考场

法律分析:一、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违纪处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第四款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款所规定为替考行为,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公务员考试中质疑

纪检是全程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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