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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公务员考试录取公告(宋代公务员科举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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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公务员考试录取公告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招录4658人,岗位3440个),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21-3月24日。马上要进行一年一度的省考了,今天就由上岸鸭带您一起了解一下贵州的历年的录取分数线

总成绩按照笔试环节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一般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专业科目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以2023年贵州分数线给考生作为参考,2023年贵州省直最低分数为分,贵阳最低分数为分,遵义为分,安顺为分,铜仁最低分数线为分,毕节最低分数线为分,六盘水最低分数线为分,黔南州最低分数线为分,黔东南最低分数线为148分,黔西南最低分数线为1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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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公务员科举考试时间

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科举制度始于哪个朝代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务员的一种制度,改名为“国考”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宋代公务员考试与精英治国

官吏的选拔制度起源于尧舜禹时期,是中国的原始社会时期,在这一时期中主要实行的官吏选拔制度的禅让制,主要是体现在王位的禅让。在中国的商周时代,各级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即奴隶主贵族凭借血缘关系,子孙世代为官,占据统治地位。由秦及汉,中国进入了封建集权时代,出现了察举制,东汉末年是九品中正制的萌芽时期,隋唐时期出现了科举制。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一)先秦的世袭制 世袭制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帝位及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取代了原来的禅让制而出现。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具有极强的封建性。 世袭制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但是官吏的选拔是在窄狭的世袭范围内选择接班人,不可能保证官吏素质的优化与崇高和贯彻任人唯贤的用人选择,影响国家的发展。 (二)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举荐制产生于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人事选拔制度,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标志着荐举制的成熟,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则表明察举制的衰败。 举荐制实施扩大了统治阶级额的选官范围,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束缚,激励了下层人士,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贵族势力,而且在东汉中期还出现了腐败现象,导致所荐之人与实际不相符合。 (三)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选拔制度,也是我国古代历时最长、影响最大的一种官吏选拔制度。 科举制的考试僵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但是科举制扩大了人才的选拔范围,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开的考试选拔制度,为社会下层人提供了一个晋升渠道,加强了中央集权,传播了儒家思想,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在世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二、当代官吏选拔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始于80年代中期,迄今已有15年的历史。过去我们干部选拔方式极为单一,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选拔制度,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而当代公务员的选拔方式包括:公务员考试、调任、选举、军转干、选调生。虽然在这几类的选拔条件不相同,录取职位也不一样,但是这几类方式都是以考试为基础的录用机制,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仍需进行考试录取。 (一)公务员考试 我国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基础是考试录用制度。选拔考试制度法制化是公务员管理法制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高效的保障。考试也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主要渠道。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主要有两大题型:行测申论。 公务员考试为广大优秀青年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而且同时也为政府筛选了优秀人才。 (二)调任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简单地说就是:调离原职担任新职。但是因为调任所适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所以对于调任人员要求也会相对提升。在2008年出台的《公务员调任规定》,明确指出调任人选的应具备的条件、调任程序等,对于调任做出了明细的规定。 (三)选举 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逢进必考。按照法律规定,经选举产生的政府、人大副职也具备公务员资格,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也可以成为公务员。 (四)军转干 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军队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 (五)选调生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有一定区别的。选调生必须为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他们是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而被选调的,所以对于大学生的要求必须为党员、学生干部等。2000年,发布的《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做好“选调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当代选拔制度的弊端 1、“回避”政策。虽然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二章回避中有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如:“萝卜坑”等现象。 “回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大多人的利益,但是也会造成一定的人才流失,有的人才拥有才干,适合招聘的岗位但会因为本身的身份而不合乎标准没有竞选的资格。 2、公务员面试环节不够完善。在公务员考试中面试环节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质,因此,应该加强在面试环节中的监管力度,增强面试环节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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