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交流的形式主要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3、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公务员交流的形式主要是 ♂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交流的方式由过去的四种变成了现在的三种,把原来的轮换(也称轮岗)并入了转任。以前,根据交流目的的不同,内部交流分为转任和轮换(轮岗)两种形式。但在实践中,转任和轮换这两种交流形式实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分开后反而造成了概念上的交叉重复。因此,《公务员法》在总结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两者合二为一,用转任代表所有的内部交流形式,从而使各种交流形式概念明确,界限清晰,便于实践操作。 (一)调任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即指让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除“录用”以外的另一个“入口”。虽然同是入口,但是,调任与录用在适用对象、范围和程序上都有所不同。调任的对象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录用的对象则是机关以外的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而不限于从事公务的人员;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中相当于副调研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而录用则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所使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调任的程序是严格考察,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进行考试,而录用实行“凡进必考”,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另外,《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调任”,明确规定包含“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而《公务员法》中的“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这样改变的主要考虑是,调出只涉及机关是否同意其离职的问题,从机关来说,既不用“调”,也不用“任”,因此,《公务员法》中的“调任”特指从机关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进合适人员到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交流形式。(二)转任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最大的区别。在机关内部,转任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专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与挂职锻炼相比,转任虽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但必须转移人事管理关系:挂职锻炼的范围比较广,包括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但不需要转移人事管理关系。(三)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的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与调任、转任相比,挂职锻炼据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不办理调动手续,它只改变锻炼人员的工作关系,不改变其行政隶属关系,锻炼人员在人事行政上仍受原机关管理,只在业务工作上接受单位领导。锻炼期间不占用接收单位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其次,挂职锻炼有时间性。它是一种临时性的交流,根据挂职锻炼效果的需要,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三年,锻炼人员在锻炼结束后仍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和职务。最后,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它的交流单位既可以像调任那样是机关外,也可以像转任那样是机关内,从这一点来看,它是外部与内部交流形式的混合。
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有 ♂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的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公务员交流的原因:
公务员交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活动和手段,是一种公务行为,而非公务员个人行为。交流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禁公务员个人擅自离职或交换工作岗位。公务员交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①为满足工作需要,实现“事得其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②满足公务员个人意愿。其中,工作需要是启动公务员交流的首要原因。在实践中,满足公务员个人意愿要以不与工作需要相冲突为原则,两者发生冲突时,个人意愿要服从工作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交流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调任、转任,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七十五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哪几种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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