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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合同工考试问题大吗(公务员合同工要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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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合同工考试问题大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合同工要考试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合同工考试问题大吗

2、公务员合同工要考试吗

3、公务员合同工转正考试

4、公务员合同工需要考试吗

公务员合同工考试问题大吗

一般事业单位合同工的面试和公务员面试不一样,问到的问题包括自我介,团队能力,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等:

公务员合同工要考试吗

你好!你的意思是你现在是临时工,有可以转为合同工是吧?事业单位一共有四等:公务员 事业编制 合同工 临时工如果你成了合同工,在报考公务员时,可以填工作单位,也可以不填。因为你并不是在编人员。如果你是在编人员就必须要填工作单位,并要领导批准才能进行考试!如果是临时工或是合同工那就随你了,填不填都不是问题!当然建议你填一下,因为如果你进入面试,有工作经验总是好的。你所说的填本办公室,他们面试时会考虑的,如果你报考是本单位本专业本办公室的话,会优先考虑的。但不会降低分数。一般是公正公平的吧!但你有优势到是真的。注意:面试取消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有强硬的后台!如果你转不了合同工,工人的身份也一样可以参加考试,只要你达到标准,考试的门槛就行了!祝好运`!

公务员合同工转正考试

公安局文职协警合同工转正即成为警察编制的公务员,需要参加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政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章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九十七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

一名大学生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父亲临时工未“转正”的相关问题。他称,自己父亲是合江县凤鸣镇派出所的一名协警,工作20多年还是临时工。

对此,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答复称,发帖网友的父亲从1991年在凤鸣镇工作,现任凤鸣镇保安中队队长,至今已经有25年了,工作认真负责,多次被市、县、镇表彰。

保安中队作为凤鸣镇治安管理队伍,为凤鸣镇治安工作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凤鸣镇人民政府已按规定与保安中队队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替协警父亲咨询“转正”问题 四川官方作答

公务员合同工需要考试吗

多练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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