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法考试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法考试案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法考试条件
2、公务员法考试案例
公务员法考试条件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务员法考试案例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你可以登录甘肃公务员考试网查看相关案例分析题的集体步骤及方法;这里给你个大概的解析:
案例一:2005年底,某县农业局有两名公务员退休,2006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以填补职位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4月中旬农业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的各项工作;5月底,农业局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人员名单。7月该两名人员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用。
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制度,案例中的公务员录用存在哪些问题? 答:问题有:
1、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中应首先发布招考公告,一般由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面向社会招考。而不是在“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也不应该由农业局发布招考公告。
2、在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农业局没有将拟录用名单予以公示, 3、在公示期满后,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而不是交由县人事局。
4、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该农业局新任的两名人员在七月不能正式录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法考试案例分析 ♂
湖南省气象局录用程序违法吗?有何违法之处?湖南省气象局未按原则确定面试人选,就通知孔庆军参加面试。即使省气象局有意向在所有报考业务管理员类职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统一进行面试,然后再择优录取,根据程序公正原则,也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但省气象局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故省气象局对孔实施的考录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孔庆军是否补录为公务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9条中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的同时,可以采用4种方式(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提出司法建议等)……”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非‘应当’”,这一词之差结果相距千里。如此一来,被行政行为侵权的行政相对人其实没有办法享受到应有的“相应补救措施”——即得到录用的机会。
公务员法考试案例题 ♂
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处理不服的救济方式: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一条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2,予以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法律规定:必须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才能辞退....你的休假如果属于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3,如果申诉不被受理,你的救济法条: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五)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六)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三条 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公务员法全文:
公务员法考试条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法考试案例、公务员法考试条件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标签:公务员 录用 考试 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