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问答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什么)

[本站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什么♂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政干270号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岗位等级、招聘续聘解聘、培训和使用、教育和日常管理、考核、待遇、奖励与处分、附则9章73条。《…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什么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政干270号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岗位等级、招聘续聘解聘、培训和使用、教育和日常管理、考核、待遇、奖励与处分、附则9章73条。

《规定》区分了不同聘用军中文职的合同期限和招录聘用方式,对文职人员的试用期作了规定。其中: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对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明确可以根据需要缩短或者不实行试用期。对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制文职人员,鉴于其属于“即聘即用”的成熟人才,明确不实行试用期。

《规定》还对对文职聘用合同解除和不得解除的情形条件分别作出规范。在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方面,区分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解聘、文职人员无过失时用人单位单方面预告解聘、文职人员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单方面即时解聘、用人单位有过失时文职人员单方面即时解聘等4种方式,对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条件作了明确。在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方面,明确文职人员参加重大军事行动、承担国家和军队重大任务等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文职人员出现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情形的,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出现《规定》明确的本人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即时解聘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标签:文职   人员   规定   聘用   合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公考路网立场,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k6./wenda/12682.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