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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务员遴选(中央公务员遴选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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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中央公务员遴选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央公务员遴选2019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中央公务员遴选

2、中央公务员遴选2019

3、中央公务员遴选公告

中央公务员遴选

一、各省各部门政策不同,报考条件,可能也略有不同。二、报考范围: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单位)、省驻市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大学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内容仅作为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详细的公考信息,可以关注一下公选王遴选哦~

中央公务员遴选2019

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这是我们一直政务系统在强调的,也是写作的时候经常说到的。那么中央公务员遴选一般是什么时候?我们知道了时间,就可以倒推计划,重新排列时间表和任务图。中央公务员遴选一般是什么时候?现在我将2024年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方便备考! 一是公告时间:2024年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8:00至12月13日18:00,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二是笔试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等28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是成绩查询时间: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25日8:00以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中央公务员遴选一般是什么时候?这个时间对于很多来说,意味着集结号,意味着战斗号角,意味着重新出发,希望大家从节点努力,开始自己的生活。

中央公务员遴选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及以下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公开遴选1.报名范围:(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处长或者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公开选调1.报名范围: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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