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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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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1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1

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1

  法的渊源作为法学的专门术语,对于思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和从事法律实践均有重大意义。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一是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二是指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二者缺一不可。

  二、法的渊源的类别

  按照多数国家法的渊源的类别,并根据法的渊源是与法的效力相联系的法的形式,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成文法(制定法)

  1.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一种总称,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力范围,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它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主干部分,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公开性、一般性。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总称,有三类:第一类,立法机关通过的决议、行政机关的命令和行政措施、司法解释等;第二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公证书、结婚证等;第三类,特定协议,如遗嘱、合同等。但只有第一类属于法的渊源的范围。

  3.国际法

  广义的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狭义的国际法单只国际公法。

  我们认为,凡是一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或协定,都属于该国的法的渊源。

  (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

  1.习惯法。最常见的一种,指那些被国家机关认可的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规范的总称。

  2.判例法。泛指可作为先例据以裁决的法院判决。

  3.惯例。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过去曾经施行,可以仿照办理的做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法的渊源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

  1. (单选题)“没有成文的法律就没有刑罚。”关于这句话的理解错误的是( )

  A.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必须是成文的法律

  B. “成文”中的“文”指本国公民通晓的文字

  C. 成文法主义排斥用行政规章规定犯罪与刑罚

  D. 习惯法胜过普通法,习惯法也是刑法的渊源

  【答案】D【解析】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的作用大大减弱了,除了在非洲一些国家习惯法仍然在实际上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外,在其他主要法律体系,习惯法已经不是主要渊源。D项习惯法胜过普通法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多选题)法的渊源也称为法的表现形式,用以指称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下列属于法的渊源的有( )

  A. 部门规定

  B. 行政法规

  C. 国际条约

  D. 宪法

  【答案】BCD【解析】法的渊源即法律的来源,是指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寻求行为的根据而获得具体法律的来源,有时简称“法源”。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国际条约与协定。非正式有:判例、习惯、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项。

  

湖北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

  在各种事业单位考试中,涉及人文历史常识的知识点往往非常多,这也是很多同学在备考中的难点,那今天教育就带着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作为人文历史常识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它是保证封建制度的重要举措,历代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选拔标准由家世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标准逐步趋向公平和客观,它的演变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

  一、世官制

  世官制是先秦时期在选官用人方面所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世官制,顾名思义,指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官吏都具有世袭官职的特权。就其主体而言,世族是世官的基础,只要一个世家大族不倒,其成员就随时可能出任重要官职。

  二、察举制和征辟制

  夏、商、西周实行世官制,春秋战国时,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如军功爵制度、养士等,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到了汉代,出现了完备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制,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汉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征辟制,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制地位仅次于察举制。

  三、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但是,由于士族势力强大,考核人才主要看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四、科举制

  科举制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员。科举制创始于隋朝,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其中武则天时,开创了武举和殿试,科举制得到发展;兴盛于明清两朝,实行八股取士,制约了中国科技和思想的发展。科举制的实行,打破了以往士族垄断选官的局面,既选拔了优秀的人才,又稳固了政权的统一。据史书记载,科举制从隋炀帝到清光绪正式废止,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顺序正确的是( )

  A.世官制、九品中正制、察举制、科举制 B.九品中正制、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

  C.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D.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世官制、科举制

  【答案】C。解析:题干问的是我国古代的选官顺序,应该是:先秦时期的世官制、汉朝的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朝至清朝的科举制。故本题答案为C。

  事业单位考试中对于人文历史的考查还有很多,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继续关注教育,一起学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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