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考点 常识考点 常识 计算机 4000 新疆
山东 监管 秒杀 资料分析 
  201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
发表评论 来源:公务员考试资料网 编辑:梦想 日期:2017-04-03
 
  事实上,在承包挂靠制这条利益链上,处于链条末端的承包人和司机承担了绝大部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诸如油钱、车辆修理费、车船使用税、交通罚款等等费用。在出租车承包合同上都会有如下条款,“承包期间乙方发生车辆事故及其他问题,除保险公司应负的赔偿责任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长期以来,出租车牌照持有人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关系被看做是一种现代的剥削制度,出租车司机每天要在高压和不健康的环境下工作10小时以上,且一年到头几乎没有休息日,每个月的收入仅为千元,不少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腰肌劳损、颈椎病和胃病等职业病,甚至还要面临被抢、被害等突发职业危险。
 
  与其他城市不同,温州市的出租车管理同时还推行了个体制模式,出租车司机独立运营,政府相关部门控制出租车运营资格,个人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个人经营的收入扣去牌照成本、经营成本如油钱、车辆修理费、税金等之后都归个人所有。然而,个体制模式也衍生出了新的问题。比如温州的出租车牌照由于稀缺性且可以抵押到银行贷款,一度成为资本炒作的对象。一张3万元即可买断的牌照价格竟能飙升到140万元,很多出租车司机说,在温州有了出租车牌照就发财了。出租车牌照不容易获得,政府寻租空间非常大,也出现了没有任何出租车经营手续的“黑车”,而且数量越来越多。在温州,出租车老板一旦获得了这个牌照,大多将车租给外地人开。出租车司机主要都是来自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因为不是自己的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卫生状况都不好。不仅如此,出租车司机闯红灯、飚车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非常严重。与此同时,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没被纳入社保范围。
 
 
 
  5.广东省是全国最早经省政府批准试行“贷款建桥、过桥收费”政策的省份。1984年,在广东省试行集资建路建桥并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基础上,国家开始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自此以来全国各地出台了各种措施加快公路发展步伐。1994年国家开始推行“公路经营权转让”政策,我国公路事业又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2010年,我国已有公路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4万公里,建成了以髙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为主骨架,通达省、市、县、镇、乡的公路网络。现有的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成的。所有收费公路建设总投资当中,接近80%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和集资获得的。
 
  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6.在很多地方,违规设置收费站、转让经营权等行为,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严重挑战。据媒体披露,地方政府最通行的做法是将收费多年、经营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对较短期限内能还清贷款并有合理经营收益的收费公路,也批准按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30年收费。再有就是将其他项目的债务并入收费公路,人为加大债务规模,违规延长收费期限。
 
  收费公路上的收费乱象问题,单纯依靠审计署是不能解决的。审计署所做的是事后监督,而事前监督必须也只能依赖于公开透明。目前大家强烈要求制止公路收费乱象,就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全面地了解相关信息。现在的问题是,公众出了钱,却缺少一个可以参与选择和决策的渠道,政府做了大量辛苦的工作却得不到公众的理解,所以只有更公开、更透明,才会有更多理解、更多和谐。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何兵认为,收费公路之所以存在很多问题,并不是立法滞后造成的,其原因是执法监督和落实环节“脱节”,导致法律法规没有被有效执行。而过去一旦发生某种问题时,社会和公众总喜欢把问题归咎于法律不完善,呼吁立法、建议要修改条款增加约束、完善法律云云。但客观地说,许多实际问题其实不在立法缺位,而在于现行法律与既往行为博弈中,执法落实和监督环节处于疲软状态。他认为,要法治需强调完善立法,但不能忽略执法监督环节。而且,权力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尤其是那些能够带来直接利益的权力,更应当依法和透明行使。
 
 
 
  7.2011年5月29日,一辆河北衡水市运载钢管的大货车行至吉林省长春市东荣大桥时,由于超载,造成桥面长14米、宽5米的局部坍塌,这已经不是第一例超载带来道路安全隐患的实例了,同时也让我们再次把目光集中到屡禁不止的超载问题。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严格治理超载、超限,国务院发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加大治理超载的力度,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维护公路安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治超”的法规。
 
  该条例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你可能还会关注的文章
    无相关信息
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
公务员考试网最新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热门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16 公考路(www.gk6.cn)
Copyright © 2007-20016 www.gk6.cn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