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业重镇兰州曾长期顶着“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帽子,“太阳和月亮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鼻孔和烟囱一个样”,甚至成了“卫星都看不见的城市”。然而,经过最近三五年治理,兰州稳定退出全国十大空气重污染城市,2015年底在巴黎气候大会上获得今日变革进步奖。虽然要彻底变“蓝”还须过大关,但“黑兰州”确已不再。(新华社兰州1月3日电)
雾霾是我们发展中尴尬遭遇的“成长烦恼”,已成为今年秋冬许多城市的梦魇。钟南山院士谈雾霾时说:雾霾比非典可怕得多!面对不断恶化的空气质量,有些人无奈了,有些人麻木了,有些人觉得治霾都说滥了,再说也没有用。但是,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而“兰州办法”着实让人眼前一亮。
“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要真治。“兰州办法”当然可以借鉴,国外的“伦敦办法”、“洛杉矶办法”等等发达国家曾经采用过、正在用的办法也都可以借鉴。正如新华社文中所述,2013年以来,兰州因为治污不力,问责近千名干部,一批治污得力的干部获提拔重用。实现“兰州蓝”靠的是“认真”二字,靠的是严格执法、管控和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绿色的管理者”。雾霾的潘多拉盒子,是我们亲手打开的;要想遏制、消减它,同样需要我们自己来实现。作为公共环境的管理者,是真治还是假治,是坚决整治还是消极应对,是“等风”、“等雨”、“等投资”还是拿出实实在在的“断腕”行动,在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上争取实质性进展,决心和态度很关键。比如,新修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超标排放和非法排放的处罚力度堪称空前,可一些企业超排依旧,盖因有地方政府撑腰壮胆;一些环保部门仍站不住立不起,执法不力处罚不严。这些只能使雾霾日甚一日。所以,管理者应首先驱散观念上的“雾霾”,思考如何从政策、法律及执行上引导规范企业绿色生产,如何使用清洁能源,改善现有城市的电力、交通、居民取暖、做饭等造成的综合污染。才会有现实中碧水蓝天。
企业要做“绿色的生产者”。企业是要立足于社会的,与社会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联;企业经营者不仅仅是自然人还是社会人,也要恪守其责,因为雾霾之下谁都无法独善其身。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控污减排。产品绿色、技术环保、生产低碳,在绿色经营的基础上生产、获利,应该成为企业的自觉追求。只有这样,才做得长久,才能既有益于社会也有益于自己。
市民要做“绿色的消费者”。城市雾霾终究还是城市生产生活的产物,空气污染,人人都是受害者;然而多数人也或多或少是雾霾的制造者。因此,治霾并不单单是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市民的义务同样不可或缺。抱怨、调侃等情绪化的表达解决不了问题,还应“从我做起”转变生活方式。比如,多尝试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的模式,少开私家车,减少不必要的能源、资源消耗,少用炒、炸等烹饪方式。在瑞士和德国,自行车骑行者的比例高于曾经是“自行车王国”的我国,并不是他们消费不起,而是他们以绿色出行为荣,为数不少的人自觉舍弃了生活中的便利。
习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治霾固然困难重重,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就看管理者有无壮士断腕的决心,有无铁腕治理的举措。只要撸起袖子加油干,“环保猫”才能真正抓住“雾霾鼠”,蓝天白云才是真正可期的。
本文源自陕西日报 作者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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