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互联网时代意味着隐私的终结。购物平台知道你每天买什么,社交软件知道你每天说什么,打车应用知道你每天去哪里……透明、开放,互联网在连接一切的同时,也把公民隐私暴露在阳光下。2016年12月,“700元购买全套身份信息”的新闻,再度印证了上述判断,令人震惊。公安部回应称将对此展开调查,但同时也表示,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综合分析*
[论述]
要严密防范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网络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
[泄露原因]
一是在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获取、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歪主意。
二是一些网络、电话销售、保险、贷款等公司的从业人员,把自己掌握的“个人信息资源”,卖给了不法分子。
三是个人在浏览、登录网站,点击中奖信息、随便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等,不慎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危害]
个人信息泄漏带来的危害往小了说会导致骚扰电话短信的爆发,往大了说则变成电信诈骗的源头。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面临着被侵犯的风险。令人不安的是,泄露的个人信息数据正明目张胆地进入地下黑色产业链,被明码标价反复售卖,居然还呈现出“平台化”“专业化”的趋势。而更为“细思极恐”的是,泄漏的个人信息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乃至刑事犯罪。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挑战]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第一,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智能穿戴等物联网设备的应用,个人信息的收集日益密集和隐蔽.
第二,多重来源的个人信息进行比对累积,能够形成完整的个人画像和实时追踪,使人们无处遁形.
第三,大数据技术能通过特定算法从既有信息中挖掘出新结论,不仅增加敏感信息暴露的风险,还可能用于影响个人权益的决策,如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等.
第四,在数据开发价值的驱使下,个人信息的流转、交易形成链条,信息处理主体多元,传播方式纷繁复杂,对于个人权利行使及政府监管均构成严峻挑战。
|参考对策*
公考路总结:
第一,需要完善个人信息监管制度,确保信息源头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以数据形式,存储在相关系统或平台中,相关机构、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应该尽快完善信息使用及管理制度。比如:谁查询、复制这些信息,应该保留完整记录备查,等等。凡是不按规定查询、复制相关信息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二,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查办力度。虽然信息泄露现象较为普遍,但“民不举、官不究”似乎成为常态,多数群众遭遇诈骗也不举报,甚至认为举报也没有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需要“治乱用重典”,加大对信息泄露者的惩处力度,尽量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通过集中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必要的震慑。
第三,对于信息泄露现象,公众要勇于并善于维护自身利益。在信息安全这张“互联网”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个“节点”,千千万万个“节点”的共同努力,才能编织成一张安全而坚实的网络。所有人一起努力,信息泄露犯罪分子一定会成为过街老鼠,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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