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使教育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跟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尺
□李振南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生之首,寄托着万千家庭对美好未来的希望。每一位家长,都期盼能有更好的教育,让孩子更好地成长。民之所想,政之所向。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什么是人民满意的教育?很久以前,只要是能让孩子上学识字明事理,这样的教育就能让人满意。后来,接受教育的孩子能找个更好的工作,也会让人满意。如今,除了最基本的读书识字明事理,还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还要身心健康……可见,“人民满意”这一概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教育不公平、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外来务工子女享受不到好的教育等现实问题,不仅会影响人们对教育的满意程度,更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正因如此,“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才显得如此重要。
给教育加上一个人民满意的定语,让教育的内涵更加丰富,也让教育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然而,不管教育内涵如何丰富,人民的对教育的期待都逃不脱“有学上”以及“有好学上”这两点。“有学上”这一问题我们已经基本解决,目前的难点在于“有好学上”。这个“好”,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出发,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扩大教育开放,构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格局”来实现。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不断缩小区域以及城乡的教育差距。当前,很多农村家长把孩子送到邻近城市读书,小城市的家长又把孩子送到更大城市读书,造成了乡镇一级的学校生源流失、城市重点学校班容量过大的现象。其主要原因还是乡村教育的供给侧无法满足农村学生和家长的期待。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迫在眉睫,它不仅是教育平衡发展的需要,也是关系到教育能否让人民满意的大考题。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得先有人民满意的教师。不管是哪一级学校的老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每一位老师,绝不能简单地将自己定义为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进而忽略了“为人师表”的深刻内涵,摆错“育人”与“教书”的先后位置。而要通过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为学生树立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榜样和标杆,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传递正能量。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度,更离不开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度。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就要通过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教育综合改革。比如,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规定:小学、初中入学,禁止考试;高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并与高考挂钩;高考将不分文理科,减少加分项目……这一方案,将对我区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在追求教育更加公平的基础上,目标直指立德树人。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相信随着一系列教育改革举措的逐步推进,必将使我区教育更加公平,人民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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